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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88页

2019日照市属事业单位和经济园区引进人才“专项计划” 公告(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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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确定,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和经济园区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1)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球前400名海外高校(以ARWU、QS、THE最近一次公布的排名为准)毕业。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高校和98所高校重点学科本科毕业(见附件2)。

(二)引进数量

共77个岗位需求,市属事业单位58个,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等3个园区19个。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报名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已在日照市参加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与市、区(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 4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7:00

报名网站:日照党建网( http://www.rzzzb.gov.cn/ )或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zhrs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9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日照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和经济园区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与面谈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面试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由引进单位先组织面谈,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招引单位情况分组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聘用结论以考察、体检结果为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由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递补不超过2次。

六、体检

体检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引进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引进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事业单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培养管理使用

1.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日照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经济园区的引进人才实行职员制管理,附件所列岗位需求为园区职员岗位,其列编事业单位由园区根据规定另行安排。引进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跟踪管理。

2.试用期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可分别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竞聘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单位职数空缺情况,落实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经济园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聘为五级职员、六级职员并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3.基层锻炼。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时间2年,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一年到省级以上园区、综合经济部门、重点项目推进一线或乡镇(街道)锻炼,第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本单位本系统基层一线岗位锻炼;园区引进人才第一年到园区重点项目推进一线锻炼,第二年到乡镇(街道)锻炼。

4.后续管理。锻炼期满,经考核合格,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回引进单位安排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符合调任规定的可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园区引进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由园区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可调入市直部门单位工作。

九、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引进的择业期内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补助条件的,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含参照管理岗位)的,不再享受上述补贴。

2.随迁配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随迁配偶需要安置的,由引进单位协助、个人联系等方式进行。原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优先推荐工作。

3.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优先予以落实。

4.博士研究生可就近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各园区人才公寓。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请及时登录日照党建网、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0633—8781186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3—886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3—8777835

附件:

1. 硕士研究生引进高校名单.doc

2. 本科生引进高校及重点学科名单.doc

3. 日照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和经济园区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岗位表.xls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2019德州市武城县第二中学校园公开招聘简章(面向聊城大学招聘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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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武城县第二中学是省首批规范化学校,坐落于鲁西北卫运河畔。学校先后被评为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精神文明单位、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省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教育普法先进单位、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省内外师范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211、985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34人。

学校将于4月10日上午8:00-12:00在聊城大学春季专场招聘会所在摊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4月11日上午进行说课。应聘人员只面试,不笔试,面试当天宣布面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录用后拥有事业编制,缴纳四险一金,发放绩效工资、采暖补贴等。

重要提醒:因天气原因,聊城大学2019年春季供需见面会时间由4月10日上午9点推迟到4月12日上午9点。请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于4月12日上午到聊城大学武城二中招聘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提供单职工宿舍,两人一间,配备空调、暖气、风扇等硬件设施,舒适优雅,干净整洁。开设教工餐厅,一日三餐,菜品多样齐全,荤素搭配合理,营养美味且经济实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评委实行外聘制。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五)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六)专业课成绩良好,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985、211高校应届和择业期内毕业生以及通用技术专业、舞蹈专业应聘人员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入职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武城二中将参加聊城大学组织的春季专场招聘会,其他师范院校和985、211大学毕业生可到聊城大学参加现场招聘。学科间招聘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聊城大学校园专场招聘会分配招聘岗位计划为:语文6人,数学2人,英语8人,生物1人,政治6人,历史6人,地理4人,信息技术1人。

三、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4月10日8:00–12:00,面试时间为4月11日上午,面试地点为聊城大学。

重要提醒:因天气原因,聊城大学2019年春季供需见面会时间由4月10日上午9点推迟到4月12日上午9点。请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毕业生,于4月12日上午到聊城大学武城二中招聘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武城县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武城县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合格证明。2019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表明是否师范类)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等;择业期(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报考的需另外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

(二)面试

每场招聘会根据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数,按1:3的开考比例确定本场的招聘计划数。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学科),抽取课题、写说课教案,时间30分钟。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5–10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优先录取。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24小时内不签约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学校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查阅考察对象档案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武城县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以及按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应待遇。

四、有关说明

报名、考试、考察等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武城县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省内四所师范院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报名材料需登录武城政府网(http://www.wucheng.gov.cn/)或邮箱wcez2019@163.com(密码:w0000000)下载。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要求

县委编办、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招聘咨询电话:0534-6211326 13723927293

监督电话:0534-6289255 

2019济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公告(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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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2019年教师招聘服务外包项目》协议书,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按照“选拔培养师德水平高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气质形象好、能适应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快速发展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全面负责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工作(均实行同工同酬,与在编同类人员待遇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全国重点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142名。

招聘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全国重点院校名单见附件4。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必须为统招,并且本科也必须为统招本科);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见习期内对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5.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者所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和同工同酬教师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10:00-4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6日11:00-4月18日20:00;

报名网址:http://jctpsh.zhaopin.com。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00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在本简章和《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聘用制会计简章》中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填写完成个人简历后,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完成简历接收系统中提示的性格测试环节,若未完成此环节则不能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合格。初审结果显示报名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环节参加应聘;初审结果显示报名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环节;初审结果显示“待处理”状态的,一定是因应聘人员上传材料不清晰工作人员无法进行资格审核造成的,招聘单位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应聘人员在2019年4月18日下午16:00之前尽快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未及时修改完善的后果自负。已经资格初审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单位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面谈

1.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初定2019年4月23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将由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面试面谈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言语表达、逻辑思维、普通话、形象气质等能力进行考察。按照相应维度分值进行打分。

3.面试面谈成绩:面试面谈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面谈设最低合格线80分,低于80分的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面试面谈结束,依据面试面谈合格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个别岗位面试面谈合格人数达不到1:6的,可全部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面谈成绩只作为取得笔试的资格,不计入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

4.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面谈结束,笔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公布。同时,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笔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确定综合测试人选。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综合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人选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公布,同时公布各学校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综合测试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岗与资格复查。

(三)选岗与资格审查

选岗与资格审查在同一天内进行,先选岗后资格审查。

1.选岗:根据综合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选岗,选岗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综合测试人选暂时不得再选,可选择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因综合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超出1:3比例的部分综合测试人选,先由个人抽取选岗顺序号,再按照抽取顺序号选岗,但是先选岗的人选必须先选择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待所有岗位达到1:3后,剩余综合测试人选再在所有岗位上任意选岗。

2.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人选在选岗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8年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报名登记表》(通过招聘网站下载,网址:www.jctpsh.zhaopin.com);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暂不做要求;

(6)诚信承诺书。

综合测试人选按照选取岗位,现场分别提交上述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备查。

综合测试人选未按时间、地点进行选岗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四)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时间初定5月7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在招聘网站公告。

1.综合测试方式

综合测试采用上课等综合方式进行,每人上课等综合方式时间不超过30分钟,测试内容含粉笔字、钢笔字、板书、普通话、组织教学、教学方法、重点难点的把握等。

每组综合测试考场考官不少于5人,按照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设最低合格线80分,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综合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2018年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

(二)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社会事务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需要复检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二)建立人才超市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才超市人选。被确定为人才超市的人选,纳入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才超市,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的,经社会事务局同意后,由学校对人才超市人选进行择优聘用,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六、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的见习教师,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关规定执行,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见习教师试用期一年。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见习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结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七、工资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招聘的见习教师,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和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未进入改革体系的见习教师试用期一年。进入改革体系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见习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试用期结束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进入改革体系的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见习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试用期结束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八、其他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应聘资格。

联 系 人: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招聘项目组

咨询电话:0531-58839666,0531-58839676,17753194269,17753142829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监督电话:0531-88871583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见习教师岗位汇总表2019.3.28最终版.xlsx

附件2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面向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应聘须知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全国重点院校名单.docx

附件5 诚信承诺书.doc 

2019烟台市龙口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简章(171人)

中师教育阅读(688)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龙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17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对于某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专业,经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毕业、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22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2日0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 2019年4月22日12:00-4月25日11:00;

缴费时间: 2019年4月22日12:00-4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lkrsj.longkou.gov.cn(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4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5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5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22日12:00-4月26日16:00登录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9年5月16日9:00-5月1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龙口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9年4月22日12:00-4月26日16:00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37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龙口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B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A。乡镇小学语文教师C、数学教师C岗位核减的计划分别调整到中小学语文教师A、数学教师A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其中,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根据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18]40号)规定,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至1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或龙口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幼儿园、高级技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均通过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http://lkrsj.longkou.gov.cn)。

咨询电话:0535-8513618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5132316

监督电话:0535-8528515

附件1:2019年龙口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19年龙口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技校)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公告(20人)

中师教育阅读(592)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济宁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提交申请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以及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4月18日11:00-4月26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4月1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面谈、面试的实施方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引进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咨询电话:0537-3255927

原标题: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附件1: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oc

附件4: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doc

附件5:应聘须知.doc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公告(600人)

中师教育阅读(651)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大力推进“沂蒙优才”计划,加快实施大学生“凤回沂蒙”工程,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60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0名(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20名,本科生20名),县区直事业单位147名(硕士研究生96名,本科生51名),部分重点企业403名。

(二)引进范围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国部分重点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县区直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部分重点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生。

3、部分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科研人员或优秀高校毕业生。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2、附件3。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4、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企业

详见附件3

三、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11:00—27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山东省临沂市2019年“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县区岗位的,请及时关注各县区有关网站,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山东省临沂市2019年“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和专业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辨、专业测试等面试方式进行(罗庄区考试方式详见附件2)。面试人员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引进计划按规定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市直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增加面谈环节,不超过规定人数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考核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二)企业

报名应聘企业单位职位的,不用进行网上报名,请按计划表所留联系方式,直接联系相关企业报名,按企业要求进入后续引进程序。

四、引进待遇

(一)事业单位

1、市直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由临沂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市直聘用人员在临沂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前2年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享受2000元挂职补贴,挂职期满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为副县级干部或调任公务员岗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退还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前2年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享受1000元挂职补贴,挂职期满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

本科生前2年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1000元挂职补贴,挂职期满考核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

2、县区、蒙山旅游度假区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及待遇详见附件2。

(二)企业

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企业科研一线工作,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用人单位人才公寓、薪酬等待遇,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分别由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负责解释。

附件:

1、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docx

2、山东省临沂市2019年“沂蒙优才”引进计划表.xls

3、山东省临沂市部分重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4、各县区、蒙山旅游度假区引进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docx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2019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87人)

中师教育阅读(595)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3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1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 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 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zfq.yantai.gov.cn/(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0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报名先后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1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1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4:30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下载打印准考证和相关表格等相关通知请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网址:http://zfq.yantai.gov.cn/)查询。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604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部门或本专业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芝罘区政府网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查询。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8(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9人至2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26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查询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到上岗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岗位分配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履行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16298

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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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4、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应聘须知.docx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2019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87人)

中师教育阅读(54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3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1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 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 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zfq.yantai.gov.cn/(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0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报名先后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1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1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4:30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下载打印准考证和相关表格等相关通知请登录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网址:http://zfq.yantai.gov.cn/)查询。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9年4月18日12:00-4月21日16:00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604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部门或本专业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芝罘区政府网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查询。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8(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9人至2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26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查询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到上岗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岗位分配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履行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16298

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http://zfq.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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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4、2019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应聘须知.docx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2019济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校长副校长招聘公告(8人)

中师教育阅读(636)

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济南高新区正在实施以“改革创新、打造品牌、整体协调、均衡发展、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以“实施集团化办学、管办评分离,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工资制、薪酬绩效制”为管理机制,以“全面创建市域一流、全省闻名、全国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的教育综合改革之际,结合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招聘校长2名

拟面向社会招聘校长2名,安排到济南高新区舜华路片区相关新建学校进行开学前筹备。

(二)招聘副校长6名

拟面向社会招聘副校长6名,安排到济南高新区舜华路片区相关名校进行挂职锻炼。

本次招聘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应聘人选自身条件确定招聘校长不超过2名,副校长不超过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校长条件

1.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管理经验。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教育集团分校)副校长3年及以上,或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教育集团分校)校长或执行校长1年及以上。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年龄限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

6.具有中小学事业编制身份。

(二)招聘副校长条件

1.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管理经验。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中层干部5年及以上。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年龄限制。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事业编制身份。

(三)其他说明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受过处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4月17日下午16:00。

2.报名邮箱:3541564341@qq.com。

3.应聘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个人总结:不超过3000字,仿宋3号字体打印。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报名材料,以及在考察、体检等整个招聘环节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简历筛选: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简历筛选,按聘用岗位计划不超1:6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简历筛选通过的,招聘单位以短信形式,通知相关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须知。未通过简历筛选人员不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暂定4月19日),笔试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暂定4月25日),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80分以下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将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经考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由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编及其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校长,招聘人选为地市级名校或名校集团的,享受济南高新区教育改革后薪酬体系以及地市级名校长住房补贴待遇。招聘副校长,按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后的待遇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1-88871583 联系人:梁红雯

监督电话: 0531-88871727 联系人:姜汉明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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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报名申请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 

2019德州市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15人)

中师教育阅读(660)

为满足教学师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人(具体岗位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平原县在编在职教职工;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①网上邮箱报名: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②现场报名:2019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须在4月25日、26日到平原县第一中学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236号)东阶梯教室。

3.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申报证明、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7张。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3)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登陆平原县第一中学网站下载《平原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后,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本人承诺”,无异议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按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报名表及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扫描,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yzbgs4258972@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学科:xxx,姓名:xx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6︰1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6︰1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情况请随时关注平原一中网站),其中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按3︰1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初试。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参加初试的考生务于2019年4月27日15:00-17:00到平原县第一中学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初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务于2019年4月28日下午16:00-17:00到平原县第一中学勤谦楼三楼人事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19年4月29日。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以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依据。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6)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平原县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各岗位在合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务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平原县第一中学勤谦楼三楼人事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

5.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6.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五、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予以公示。

各学科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登录平原县第一中学网站,浏览教师招聘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平原县第一中学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1.在整个教师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平原县第一中学,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3.本次教师招聘有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4.本简章及本次教师招聘一切事宜以公告形式在平原县第一中学网站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关注。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236号)

联系电话:0534-4258022,4258972 联系人:邓老师(13626377667)

平原县第一中学网址:http://www.pyyizhong.com.cn/

原标题:平原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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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原县高中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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