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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90页

2019德州市夏津第一中学高中地理教师招聘公告(5人)

中师教育阅读(584)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地理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乐于从事教师职业。

2.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专业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后备教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或山东省夏津第一中学微信平台(sdxjdyzx)查看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应届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与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有关考试的书面证明材料,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关证书)、学习成绩档案及其他各种资格证、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件,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dyzx@126.com);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有关考试的书面证明材料,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关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件扫描件, 以“姓名+所报学科+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xjdyzx@126.com)。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第一中学(勤政楼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8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退回报考者补充后再提交报名。不能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夏津一中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现场集中面试。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计划和报名合格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流程。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说课、答辩,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课题在指定教材中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说课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听课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若学历相同,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4月9日上午8:00-12:00在夏津第一中学进行现场面试(请关注山东省夏津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或与我校招聘联系人咨询)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刘老师:0534-3217803 0534-3211648

张老师:0534-3217711 手机:13792200290

李老师:0534-3217725 手机:13791303230

滕老师:0534-3217782 手机:13869205619

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夏津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2019年夏津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地理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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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x

诚信承诺书.docx 

2019菏泽市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68人)

中师教育阅读(605)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 对象 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全县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完成后,个人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待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4月10日11:00-4月14日16:00

教体局负责教体系统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0日11:00-4月15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5月1日9:00—5月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6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郓城县教体局二楼(西门街中段天桥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在网上确认。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它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郓城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彩色)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4月10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报到证;(3)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页打印件,不能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页打印件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认定机关出示的证明;(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信;(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表;(6)应聘限郓城户籍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户籍迁入时间限2019年4月10日前;(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材料收交时间另行通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学科专业类别分类命题,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

(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试题由菏泽市教育局负责命制。

笔试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①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③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布。

④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一并上缴。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 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各学科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按身份证出生日期)优先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 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二) 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县教体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和调动手续。

七、其他

1.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1如报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咨询郓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超过报名时间将不再受理。

2咨询电话:0530–6583022 71922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附件:

1、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2、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2019年郓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日 

2019淄博市高新区招聘50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03)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桓台县招聘83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56)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高青县招聘83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78)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沂源县招聘191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00)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博山区招聘80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38)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淄川区招聘131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17)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临淄区招聘45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34)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周村区招聘45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33)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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