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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87页

2019聊城市冠县实验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78)

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政治、物理、化学、体育、音乐、舞蹈、俄语以上学科各5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学科一致。

应聘程序:

应聘岗位+姓名,例:高中英语+张三;报名邮箱:gxsygzhr@163.com

投递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试讲、答辩—公布拟录用名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手续办理。

联系电话:0635-5867560

 

2019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266人)

中师教育阅读(599)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招聘有关规定,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6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需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宝山镇、泊里镇、大场镇、张家楼镇、海青镇、琅琊镇、六汪镇、大村镇、藏南镇所属幼儿园岗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已聘用的幼儿教师不得报考。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 4月25日9:00-16:30。

2、报名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海王路小学(西海岸新区海王路93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应聘的证明;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4月23日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无业状态承诺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在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二)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报名材料。所提供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审核。

参加报名并审核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公告。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基本理论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岗位的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说课使用现行教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按照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标准,由招聘单位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根据全区师资需求情况,被聘用的幼儿教师分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1: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计划表.xlsx

2019年4月12日 

2019烟台市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首批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80人)

中师教育阅读(602)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首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岗位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9年应届或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及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籍档案所载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教师资格证书所载学科须与应聘岗位的学科相符。

6、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研究方向须与本科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相符、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等,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参加应聘。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1.时间:2019年4月16日8:30-4月17日17:00

2.方式: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在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jiachengwei7217@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其它网上预报名形式无效。“招聘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网上预报名后,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直接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具体地点于2019年4月19日前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附件4)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本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普通话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9)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4月24日上午11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数额10人以下、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人的和计划数额10人(含)以上、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初试、面试、笔试均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进行。

1.初试

时间:4月24日

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时间:4月25日

(2)面试方式:现场演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1-4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1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公布。

3.笔试

(1)考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

(2)时间:4月26日上午。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选岗范围。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公布。

(四)选岗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于4月26日下午进行等额选岗。分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选岗,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选岗顺序。对选岗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选岗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应聘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选岗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选岗后,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当日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如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5-2279393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网

(http://www.laizhou.gov.cn/)
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莱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19年莱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信(式样).doc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2日 

2019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60人公告(烟台大学)

中师教育阅读(880)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国首批 14 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于1984 年 10 月设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持续升级,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两大优势产 业强势崛起,大数据、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潜力产业增容扩规 的产业格局,先后落户世界 500 强企业 81 家,产值过百亿元企业6 家,过十亿元企业 32 家,位列 2018 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第七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 业化水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外 开放水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实施“八角湾优才计划”,面 向烟台大学等烟台经技术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急需 紧缺专业的重点院校,定向选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全区 干部人才队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共计划选聘 60 名,其中专业岗位 35 名,综合岗位 25 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2019 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烟台大学 2019 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 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无重修记录,能够按正常学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2001 年 7 月

31 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4 周岁以下(1994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7 周岁以下(1991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32 周岁以下(1986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 5 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 4 年为基数,

学制每增加 1 年年龄相应放宽 1 岁。

(五)报考专业岗位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 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 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六)报考综合岗位的,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且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满 1 届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

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 1 学年以上。

(七)报考岗位所需全部资格条件、资格证书(除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外)等需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

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曾受过处分、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 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拟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eda.gov.cn/), 进入 2019 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选择拟参加预选的城市。

在报名阶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赴部分高校召开 选聘宣传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时间:4 月 15 日 8:30—4 月 19 日 17:00

2. 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初审情况。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将不能更改。初审通过后, 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2019 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初审时间:4 月 16 日 8:30—4 月 20 日 8:30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 名人员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 4 月 20 日 12:00 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 3 倍的,按 1:3 的比例相

应核减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选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 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预选

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行 预选;如需进行预选,通过预选的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1. 预选登记。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持经学校或院系党组织盖

章同意的《2019 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 书》、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 进行预选登记。

2. 预选。组织登记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谈交流。综合考虑专业

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担任学生干部、 外语水平及现场面谈交流情况等因素,确定通过预选的人员。

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通过预选的人数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报考综合岗位的,均需进行笔试。

1. 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 试。笔试重点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 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 成绩合格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

选聘计划 1:3 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员,最 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 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包括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报

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烟台开发区进行资格审 查。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生证;

②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 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③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 章);

④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写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加盖校

(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需写明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并加盖 院(系)党组织公章;

⑥外语考试资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学 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 明。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 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 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笔试最低合 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3. 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

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以及与

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不足 60 分的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场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4. 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未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安排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专业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 1:1.5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报考综合岗位的,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的 1:1.2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参加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未参加笔试环节的,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5. 现场签约。总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选聘计划数量 1:1 的比

例,当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根据选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2. 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同时,

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经考察不 合格或发现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发现有违规 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经济技 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按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影 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 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 补。

四、管理使用

1. 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分配,其中,报考专业 岗位的,根据全区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到涉及高质量发展、高水 平对外开放的一线岗位进行锻炼培养;报考综合岗位的,安排到 基层镇街进行重点锻炼培养,培养期一般不少于 2 年。对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不服从统一分配的、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 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有关规 定执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连续两 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 聘用后,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 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 报名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 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 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 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无 关。

4. 本公告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 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9861508593

0535—6396667 监督电话:0535—63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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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优秀毕业生选聘职位表.doc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八角湾优才计划” 优秀毕业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 年 4 月 11 日 

2019德州市平原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82名)

中师教育阅读(671)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2人(具体岗位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条件(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限德州市户籍。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平原县在编在职教职工;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2019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2019年4月20日11:00-4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平原县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5月16日上午9:00—5月19日上午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数优先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的岗位,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调整到同学段开考比例最大的岗位。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26日16:00前到平原县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平原县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教师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平原县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20日前取得。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三天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1.初中: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初中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2.小学: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3.幼儿园:不分学科,内容为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四)笔试形式:采取闭卷,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各岗位在合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一)面试形式:音、体、美学科采取“说课+技能考查”的形式,其他学科采取“说课”的形式。

(二)面试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应教材为依据。

(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各招聘岗位分别根据实际招聘数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16036

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

附件:

平原县2019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2019烟台市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50人)

中师教育阅读(758)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中,公开考选50名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数量

(一)党务管理职位(25名)

(二)综合管理职位(25名)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前出生),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截至2019年7月31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报考人员大学或研究生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党务管理职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7日。

(七)报考综合管理职位的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或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满1年的大学本科生(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7日)。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大学本科生对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不作要求,均可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 (www.ha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8:30—4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待网上报名时予以公布。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1日17: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2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提交有关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选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党务管理职位核减的考选计划调整到综合管理职位,并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一科,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校审核盖章的《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亲笔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3.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交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考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于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列入市直事业编制,由海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先期统一安排到镇区街道及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和重点工作指挥部等部门进行重点培养,期间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考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 3222889

监督电话:0535- 3225100

附件1_ 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样本).doc

附件2_《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2日 

2019青岛市南区校园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2人简章

中师教育阅读(57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9〕19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一流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范围

1. 985、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的师范类院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

985、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的师范类院校名单: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2. 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

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A类36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B类6所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3.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2.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3.在校期间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一年以上。

6.在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总数为22人,详见《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

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17人:初中道德与法治2人、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3人、小学英语2人、小学体育3人、小学音乐2人、特殊教育2人。

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5人。

二、招聘程序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单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单位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可由院校出具)等。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6:00。

报名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

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电子件压缩成文件夹(文件夹请用“岗位+姓名”命名)发到指定报名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邮件主题注明“市南区教育系统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持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15 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五中学(青岛市市南区上杭路5号)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学科及幼儿教师增加专业测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面试安排

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30人的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总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符合聘用条件的幼儿教师,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的人员;未取得就读高校签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此次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点击下载附件:

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3.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2019年4月10日

 

2019烟台市福山区教师招聘公告(16人)

中师教育阅读(60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19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检验类D、中医类E、教育类G等四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1: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9日12: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1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2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2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9日12:00-4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4月24日9:00-4月27日9:3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4月19日12:00-4月22日16:00到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412室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福山区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医疗类B、检验类D、中医类E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三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福山区政府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山区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福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136176(教育)、0535-5130109(卫生)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356290

监督电话:0535-6356277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福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

附件1: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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