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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91页

2019菏泽市曹县招聘教师简章(192人)

中师教育阅读(6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1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

(六)报考安蔡楼镇、常乐集镇、大集镇、楼庄乡、邵庄镇、仵楼镇、朱洪庙乡、青堌集镇、苏集镇、魏湾镇、古营集镇、青岗集镇、桃源集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曹县户籍;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8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定向岗位人员,须于4月13日16:00前带相关证件到曹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审查报名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计划和岗位

招聘单位、计划和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9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增加到音、体、美报名比例高的岗位,如音、体、美岗位仍空缺,第二次调剂到其他报名比例高的岗位。定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未达到3:1的,核减相应的定向岗位,核减的岗位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计划的岗位数量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xsi.gov.cn/下同)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初审时间:2019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9日9: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xs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

(2)网上初审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需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考生应在 4月13日16:00前与曹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530-33973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019 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表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此表一定按规定时间打印,网站关闭后无法打印 ) 。

请考生于5月1日9:00—5月5日上午9:00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4月8日–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曹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现场资格审查

5月20日至5月22日,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信息(具体时间段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曹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赣江路东段曹县第一实验小学西邻)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2019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19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考安蔡楼镇、常乐集镇、大集镇、楼庄乡、邵庄镇、仵楼镇、朱洪庙乡、青堌集镇、苏集镇、魏湾镇、古营集镇、青岗集镇、桃源集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7.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上述材料中4、5、6、7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2、3原件按顺序装订。笔试准考证在审验后,返还给考生本人,面试时使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新疆)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试卷命制由市教育局负责。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xsi.gov.cn/)和公示,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学科专业知识按科目类别分类命题。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等。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曹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单位教学需求实际,进行统一调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教育和体育局结合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在曹县最低服务5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简章由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望考生保持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0—3397300(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19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9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日 

2019淄博市张店区招聘240名教师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71)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直教师招聘86人简章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88)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公告(4人)

中师教育阅读(594)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财务管理岗位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5.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自2019年4月1日起,到4月11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清明节假日(4月5日至4月7日)不接待。报名人员持相应的材料直接到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报名(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城区文化路4号)。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粘贴到表格指定位置。应聘人员须携带《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面试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会计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 (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 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9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毕业离校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程序

1.初试。

(1)初试条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不包含)6:1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6: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教师岗位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初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初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初试时间。初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初试人员名单,登陆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查询。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三个环节: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专业课教师),财务管理岗位面试分为两个环节:答辩和技能测试。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提前通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

(2)答辩。专家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主要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提前通知到参加测试的考生。

(4)面试总成绩计算。从事英语学科教师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从事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事财务管理人员岗位,答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说课成绩、答辩和技能测试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登陆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查询。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答辩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设立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报名咨询电话: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0534-2131290,0534—2132768,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0534—2322432。

原标题: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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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3.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诚信承诺书.doc

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2019年4月1 日 

2019淄博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人)

中师教育阅读(553)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

A1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面向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三条)。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二条)。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网(zbjkq.gov.cn)“组织人事”专栏;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五条),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补充信息、上传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应聘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修改、补充信息并上传资料。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A1类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5月14日起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A1类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A4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六条),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七条),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A1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作为考试总成绩;A4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免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A4类岗位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0533-7870112

监督电话:

经开区纪工委(监工委) 0533-7870160

公告网址:

淄博经济开发区网 (zbjkq.gov.cn)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rss.zibo.gov.cn)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5、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证明.doc

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19年4月2日

2019菏泽市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24人)

中师教育阅读(639)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精神,按照东明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共招聘教师224名,现将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

(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须为东明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为东明县户籍;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mzf.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准确提交和上传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上传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6:00

东明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6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南楼301室联系(电话:0530-722828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放弃考试、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采集信息时,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网上退考务费手续。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对网上报名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下载打印的《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应聘人员,东明县户籍的须同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非东明县户籍的须同时提交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信息登记不一致的,须到东明县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

4.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6.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3、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4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提交户口簿。

(五)现场采集照片、指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自2019年4月28日上午9:00起,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俄语、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取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音乐、体育、美术三个科目的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俄语、定向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他科目的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政审)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政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教师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其他

(一)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教师招聘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

3.咨询电话:0530-7228280 手机:1395403285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附件:

1.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2019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日

2019淄博市文昌湖区招聘教师招聘公告(7人)

中师教育阅读(650)

根据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岗位。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C4、C5类岗位是面试前置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C5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C1、C2、C3类岗位中,区县属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直学校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C4、C5类岗位(面试前置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

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4月14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14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各类岗位的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ibo.gov.cn)、各招聘单位网站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C1、C2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应聘C4、C5(面试前置)类岗位的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可暂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待面试后,进入笔试范围再补缴。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面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和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C4、C5类(面试前置)岗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并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C4类、C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C4类、C5类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面向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其中应聘中级专技岗位人员按照专技十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期(或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年德州市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0人)

中师教育阅读(629)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临邑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报考学科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985、211高校应届和俄语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入职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解除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后备教师中尚未落编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临邑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任一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8日;

1、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提交以下资料: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留取复印件)。择业期(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报考的需另外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的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地点:临邑第一中学团委(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0534——4559098;0534——2149898

2、网上报名:将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指定位置),《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择业期(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临邑第一中学报名邮箱(yzjszp123@sina.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初试。

1、初试条件。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初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3倍的,按1:3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小组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本单位和外聘考官组成,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含外聘考官中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临邑第一中学网站公示。根据初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初试时间。初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初试人员名单,登陆临邑第一中学网站(sdlyyz.30edu.com.cn)查询。

(二)面试

通过初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登陆临邑第一中学网站(sdlyyz.30edu.com.cn)查询。面试通知在临邑第一中学网站上自行下载,签字后面试时交回。

面试分为说课、答辩两个环节进行。

(一)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见面试通知。

(二)答辩。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面试总成绩计算。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说课和答辩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计划招聘数末位成绩相同的,按照说课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名次,都相同的采取增加说课确定名次。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临邑第一中学组织进行。对应届和毕业不到一年未就业的应聘人员考察,一般在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对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对毕业超出一年仍未就业的应聘人员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社区进行。

临邑第一中学组成考察小组,成员至少2人,以实地考察为主,包括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辅之以电话、信函了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考察对象档案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后要出具考察鉴定报告,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临邑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除应当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以外,还应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xian.gov.cn)和临邑第一中学网站(sdlyyz.30edu.com.cn)上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临邑第一中学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并按规定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临邑第一中学,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临邑第一中学:0534——4559017;

0534——4559098

0534——4367766

监督电话: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0534——2143002

附件1:临邑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临邑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临邑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临邑第一中学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烟台市招远市优选优秀毕业生简章(30人)

中师教育阅读(632)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除外)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除外)。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含);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学年,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六)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周岁;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本次考选不限专业。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请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考试后续相关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发布。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8:30-4月22日17: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2日14:00-4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2日14:00-4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12日14:00-4月24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28日8:30-5月7日17: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3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22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2日14:00-4月2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招远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4月28日8:30-5月7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8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综合写作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录资格。笔试结束后,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笔试准考证;

③《2019年招远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④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⑤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

⑥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能力成绩确定;如仍相同,组织专家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招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工作,由招远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或如期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8213939

监督电话:0535-8213551

通讯地址:中共山东省招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27号,邮编:265400)

点击下载>>>附件:

1、2019年招远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2、诚信承诺书.doc

3、2019年招远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样本).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2019滨州市滨城区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简章(40人)

中师教育阅读(613)

根据《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人组发[2018]3号)及《滨城区2019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方案》,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40名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到我区新办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及区属中学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引进条件

(一)引进范围。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专业要求。师范类各专业人才均在选聘范围,以最高学历就读专业为准。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应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截至时间:2019年4月7日下午5:00

报名邮箱:jyj6022@163.com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学校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jyj6022@163.com。报名材料包括:

(1)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滨城区2019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PDF版、WORD版)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PDF版);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全日制学习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3、PDF版);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6)教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7)其他荣誉称号证书或奖金奖励证书扫描件(PDF版);

(8)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彩色扫描件(PDF版),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彩色扫描件(PDF版)。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核。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评议

评议采取试讲、回答问题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测试。评议成绩当场公布。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成绩排名,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结合档案再次核对有关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阶段,需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荣誉称号、奖金奖励证明等。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评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及管理

(一)落实编制。落实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工资标准核定工资。

(二)配偶子女安置。随迁配偶,属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原则上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协调安排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

(三)引进人员在应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咨询电话:0543-3806022 8330105

原标题: 滨城区2019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1.2019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docx

2.大学全日制学习证明.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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