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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40页

2019泰安市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37人简章

中师教育阅读(637)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职业中专、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伍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我县乡镇、街道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 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 11:00-8月30日20:00

报名网站: 中国东平(http://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0日20: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9月5日14:00—9月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县城佛山街008号409室,电话2830076)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上级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调整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特殊要求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14:00—16:30 卫生类、教育类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职业中专、幼儿园,由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15662088107、0538-2983168 (综合类)

15376211328、15253899117 (教育类)

15853890899、0538-2876179 (卫生类)

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咨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x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2019德州市乐陵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第二批简章(28人)

中师教育阅读(522)

为满足乐陵第一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乐陵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后备教师),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时,不统一回复,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23日—8月30日;资格审查时间:8月23日-8月3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乐陵第一中学明德楼二楼办公室,地址:乐陵市阜欣路6号。

具体办法和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应聘人员须携带《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乐陵第一中学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应聘人员须将《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lszh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岗位代码:XX,姓名:XXX)”并附毕业证书照片、诚信承诺书照片、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三、面试

(一)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课题在指定教材中现场抽签确定,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采取百分制,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登陆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查询。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若学历层次相同,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上公布。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sdll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咨询电话:0534—8905800 6262921

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计划表.xls

附件2: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乐陵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乐陵第一中学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2日 

2019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19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教师3人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618)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和《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6〕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和省内高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招聘计划

1.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年应届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2.曾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3.共招聘3人,详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4.山东省外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5.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7.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1.联系双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下午17时30分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19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省内高校中曾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2019届毕业生均可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报名表为电子版,其余材料为扫描件)发到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各招聘学校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名)、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免费师范生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

4.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zkfqedu.com)公告。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考察与体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zkfqedu.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3162571

监督电话:0543-37123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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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1日 

2019东营市实验小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简章(26人)

中师教育阅读(545)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东营市实验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6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学科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为专科),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教学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时间:2019年8月22日8:00—8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填报《2019年东营市实验小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ybm123@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8月25日8:30-11:30 14:30-17:30

审查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7楼。

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留存)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面试费用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

四、面试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答辩、试讲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上述二项分别按照30%、7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1、模拟讲课: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准备2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

2、答辩: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时间2分钟。

3、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首先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自选专业项目进行展示),之后进行答辩和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总成绩40%,答辩和试讲占60%(二者比例划分按照答辩30%,试讲70%)。

4、其他学科岗位:按照综合答辩30%,试讲70%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项,取试讲成绩高者。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对因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保险标准参照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简章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微信公众号(东营胜利人才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公布的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18954632502/0546-8093666

联 系 人: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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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营市实验小学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2:东营市实验小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2019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简章(16人)

中师教育阅读(59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

普通教师岗位,招聘1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6.具有相应级别、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在编在岗应聘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8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29日11:00—8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zp.8ycn.cn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9日11:00—8月31日18︰0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9日11:00—8月31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zp.8ycn.cn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9月2日9:00—9月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9月1日14︰30—17︰00到中海大厦1610房间(滨州渤海十八路66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zkfqedu.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316257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260998

15054399221

监督电话:0543-37123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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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3:《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2019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1日 

2019临沂市郯城县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通知(20人)

中师教育阅读(533)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针对县直学校部分科目教师紧缺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共20名)

(一)优秀教师12名;

(二)艺体特长教师3名;

(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名;

(四)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院校毕业的优秀教师3名。

二、选调条件

(一)一直在乡镇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要求年龄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相应的学历。

(四)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2016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体健康。

(七)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改科研能力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

2.获得市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一等奖的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4、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院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5、从事艺体团队指导或训练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专业荣誉称号,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成绩优异的;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其中,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和参加省级讲课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23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6221372。

(二)资格审查

由县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对符合条件的人选且没有竞争的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有竞争的实行量化计分评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员(量化计分评选办法附后)。

(三)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学科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选调人员确定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且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因自动放弃或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申请选调人员,请如实填写《郯城县农村学校教师选调申请表》,并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名时交县教体局人事科。申请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六、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整个工作在县选调优秀教师到城区任教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

(一)各农村学校及申请选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文件,准确把握考核选调政策,掌握选调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各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考核选调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

(三)各申请选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2下载

1、郯城县农村学校教师选调申请表.doc

2、“量化计分评选”办法.doc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1日

2019临沂市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教师简章(70人)

中师教育阅读(626)

 

为有效缓解县直学校大班额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采取公开考选的办法,在全县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考选部分教师到县直学校任教。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考选计划、范围、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计划

从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考选70名教师到县直学校、幼儿园工作。具体岗位、学科计划见附件一。

(二)范围

全县乡镇(含郯城街道归义、十里片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条件

1.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中学岗位:需要相应的学科的初中及以上任教资格。

报考小学岗位:需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任教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其他的,以毕业证的专业为准;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小学数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以报考小学语文岗位)。

中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岗位,小学教师资格不能报中学岗位,幼儿园教师资格不能报小学及以上岗位。

4.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师德有明显缺失的,近3年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1.个人写出书面申请;

2.学校审批同意;

3.到县教体局报名。

二、考选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学科需求与专业对口原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8:3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郯城县育才中学南校区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5日(14:00-17:00)

地点:郯城县育才中学南校区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办法

1.下载相关表格

登陆郯城县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认真阅读简章,下载《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和《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准考证》(附件三),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信息,分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由本人报名,其他人代为报名一律不予认可。报名时按照报名表上的报名岗位到相关岗位审核组进行审核。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签署意见的个人申请;

(5)《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报名表》

(6)《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笔试准考证》,上面需要粘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3.报名资格的审查由县教师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4.报名时每人交笔试报考费100元。面试入围者再交面试费300元。

四、考选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3.以笔试成绩为依据,各学科岗位按照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题统一,只分学科。

5.面试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次抽取组别顺序,第二次抽取面试顺序。

6.试讲满分为100分。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试讲内容由评委随机抽取试题,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

五、录用办法

1.以面试成绩高低为依据,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分学科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列名次顺延。如出现拟录用人员尾名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2.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3.不按规定要求到新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岗、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的考选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及考试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通报全县并记入其师德档案,3年内取消其参加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及同类考试资格。

2.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考选期间,报考人员要每日登陆郯城县政府网站和郯城教育微资讯查询最新考试安排,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6221372

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考选岗位和学科计划.xls

附件二:《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三:《2019年郯城县县直学校公开考选准考证》.doc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1日

2019聊城市莘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教育类640人)

中师教育阅读(541)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初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莘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2002年莘县户籍中师类毕业生可以应聘,但只能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09:00- 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 8月31日11:00

报名网址: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8月31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11:00- 9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9月5日14:00—9月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应聘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在聊城市入伍的莘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在莘县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不受莘县户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教育类

下午 14:30—17:00 综合类、卫生类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可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备案制医院、幼儿园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 7351346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点击下载:

附件1:2019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附件2:2019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备案制).xlsx

附件3:2019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 

2019临沂市兰陵县部分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公告(150人)

中师教育阅读(702)

根据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关于加强 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和城区部分学校教 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公开遴选 150 名教师到县直高中、初中学校任教。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计划

遴选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等额录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我县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在编在岗 一线教师;

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2 年(2017 年 9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

3. 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 能手、教学新秀、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等荣誉,教学成绩比 较突出,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初中教师资格;

5.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

三、报名办法

1.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表 2)以及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交报名、考务费 100 元,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 张。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 年 8 月 22 日— 8 月 23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 年 8 月 25 日上午 8:30—12: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三)公布成绩方式

考试成绩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 公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六、遴选程序

1. 组织进行笔试。

2. 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学段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 遴选计划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遴选计划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录用;成绩相同,工作年限也相同的,一并录用),经考察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满后,按学段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工作年限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后由县教体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于选岗前公布)。

七、资格审查和违规违纪处理

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人选 推荐工作,严把标准条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 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所造成的遴 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 报考人员一经考试录用,一律不得放弃资格,并服从工作 安排。

联 系 电 话 :0539-523096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230961 5280503

附件:

1.2019 年兰陵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9 年兰陵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兰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0 日 

2019德州市临邑公办中小学选聘教师公告(58人)

中师教育阅读(610)

按照县管校聘要求,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体局决定从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中通过选聘,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农村缺编学校紧缺教师问题。为做好本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聘教师58人,选聘岗位为县公办中小学和缺编乡镇中学教师,具体岗位选聘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范围:

各农村公办中小学现在编在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教师,须报考对应现任教学段岗位。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编制,连续在编制关系所在农村公办中小学从事中小学教学五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及以前),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具有国家统招计划内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现学历必须大专及以上;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具有国家统招计划内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学历必须本科及以上;

4、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任教学段合格学历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相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5、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综合奖励:劳动模范、师德模范、最美乡村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2)业务奖励:教学能手、优质课一、二等奖、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执教公开课(以上荣誉须由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其他协会组织颁发不予认可;有一项即符合报名条件)。

6、身体健康。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处罚,尚在处分(处罚)期内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因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受到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8月22 日– 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以上证书均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公办中小学选聘教师报名表》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2倍的学科,按计划数比报名人数为1:2比例核减选聘计划。由县教体局安排专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收费标准:笔试每人 40元。

四、选聘采取笔试方式

由外地专家组统一命题,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8月27日下午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察与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初选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同分者,依次采取表彰奖励、第一学历、在职学历层级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入围末位以上都相同的采取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五年来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近三年考核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县教体局将考察结果予以备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照“高分优先”原则考生自主选择计划招聘岗位的学校。因放弃资格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岗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对其师德表现、教学成绩、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县纪委监察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4-2143001

点击下载:

附件1:《公办中小学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公办中小学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临邑县教体局 临邑县人社局

2019年8 月20日 

中师教育,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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