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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129页

2018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教集团教师招聘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743)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始建于2009年1月,是开发区实验幼教集团旗下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现有托小中大26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000余名。

新实验幼儿园于2018年4月23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60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建筑布局合理、舒适优雅、富有童趣;主要建设为一园(幼儿园)两馆(游泳馆、亲子体验馆)三中心(早教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可以容纳36个教学班。

几年来,幼儿园发展迅速,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家校社共育与家长教育示范园”、“山东省示范幼儿园”、山东省特色教育二等奖;“山东省清洁厨房”、“‘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山东省健康教育示范校”、“滨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滨州市安全和谐校园”等称号;幼儿园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实验课题,被评为“优秀实验基地”。市长、市委副书记、省厅领导多次来园指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现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定招聘教师三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

招聘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组织能力强。

3、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个人能力优秀者酌情考虑。

4、有丰富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方式: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内容: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

招聘待遇

1、转正一年后的教师享受五险及工会福利待遇

2、子女入学享受半价优惠

3、免费提供工作午餐

4、每周实行双休,每年享受寒假、暑假及国家规定假日

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方法:

应聘者本人请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到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研室报名登记,我园将会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面试。

报名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长江二路渤海二十一路以东 教师之家对面

联系电话:0543-3401082 刘老师 胡老师

邮 箱:kfqsyyey@163.com

 

 

2019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28人)

中师教育阅读(706)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从2019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安排招聘计划28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9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全国高校2019届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报考可放宽至非“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11月7日8时——11月14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岗位需求表》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大学名称+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11月15日下午3:00-6:0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于11月13日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tetc.edu.cn)发布。

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获得的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11月16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招聘计划5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2.文秘科员岗位招聘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方式为岗位技能考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总成绩按初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3.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

各岗位的初试、面试均安排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时间在11月16日,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11月15日17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四)考察、签约。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trsj.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文秘科员岗位依总成绩)依次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5-6896151。

原标题: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从2019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简章

点击下载>>>

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短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doc


3.烟台市及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doc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6日

 

2018济宁市技师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中师教育阅读(797)

 

济宁市技师学院隶属于济宁市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根据目前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现状、专业要求等情况,公开招聘派遣制高技能工作人员。现将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高技能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4日9:00-11月16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11月14日9:00-11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

招聘简章在中国孔子人才网和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前必须提前在网站注册(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成为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方可报名(注册完成不代表报名成功),注册成功后点击屏幕左侧报名入口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咨询电话:0537—2346964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笔试。考生在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照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范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的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3)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笔试地点:济宁市技师学院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笔试地点,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确定。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选。面试(专业测试)人选确定后,在指定网站统一发布面试(专业测试)公告。面试(专业测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面试(专业测试)通知书。面试(专业测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在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jnjsxy.com。

四、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对人选进行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人选报名资格、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对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深入了解。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点击下载:

高技能人才10月岗位计划.xls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njsxy.com)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此次招聘免收考生考务费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5日

2018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中师教育阅读(948)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85年。2002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会计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共9个二级学院,开设27个高职专业。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主要岗位及任职条件:

说明: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军事教员除外)(1983年12月30日后生)。

二、待遇

1、招聘人员执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教职工薪酬分配方案》职员工资标准;

2、试用考核合格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转接人事档案,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

三、应聘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dkzzrsc@163.com

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2日。

2、我院对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来校参加考试。

四、咨询电话: 0546— 6876155。

五、聘用

签约后,服务期三年。服务期满,根据个人意愿可以续签。

单位地址:东营市大王经济开发区泰山路7号

附件下载:

2018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docx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18.11.1

2018年德州市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简章教育类(21人)

中师教育阅读(7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2: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诚信情况表》(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8年11月16日9:00—11月17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18年11月10日—11月12日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院内,电话:0534-5421931)办理现场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2018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诚信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诚信情况表》,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8年11月10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在2018年11月10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A综合类、B卫生类和C教育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招聘15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招聘1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医学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分A、B、C三类。

1、A类岗位,为综合类岗位,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岗位,为卫生类岗位,采用医学专业测试或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3、C类岗位,为教育类岗位,采用说课方式。

面试(医学专业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医学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医学专业测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医学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A、B、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医学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面试(医学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县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政府网” (http://www.sdningjin.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政府网”。

报考咨询电话:

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咨询0534-5421931

卫生类岗位咨询0534-5423755

附件:

2018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岗位情况表.xls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2018山东交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公告(1人)

中师教育阅读(635)

 

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2日。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岁。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6.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材料

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各类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上述材料网上报名时需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山东交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到岗位汇总表相应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姓名+应聘单位(部门)+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

(五)报名费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学校收取报名费40元/人,用于考试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将报名费交与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2),2018年11月13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学校于2018年11月14日前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从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日期前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石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原标题: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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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交通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docx


2.山东交通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xlsx

山东交通学院

2018年11月2日

2019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招聘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告(20人)

中师教育阅读(663)

 

为优化师资来源结构,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部分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到所属中小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总数为20名,详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招聘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办法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网上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

报名邮箱:sbjyggzp@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应聘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19年师范类毕业生技能大赛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18年11月13日9:00-11月14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青岛市平安路32号,乘15路、32路、319路、378路、602路、609路、海云庵广场站下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应聘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报名表》(附件2)、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招聘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第六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发到招聘电子邮箱。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于11月16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无法在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25人的岗位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市北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共2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总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聘用制教师,各相关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聘用制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的人员;未取得就读高校签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此次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2-66751013 0532-66751005

监督电话: 0532-85801146 0532-8580124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原标题: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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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应聘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报名表.doc

2.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3.2019年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

2018滨州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5人)

中师教育阅读(659)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教、艺术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和“民航强国”等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区域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服务民用航空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东营胜利机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有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等一批服务区域、行业发展的创新平台。

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围绕服务我国民航事业,2006年设置了飞行技术专业,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现有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乘务学院等4个航空类学院,有飞行驾驶、飞行安全、民航机务工程、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空中乘务等10个航空类专业(方向);先后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订单式”联合培养飞行驾驶、飞行安全、空中乘务等运输航空人才,已有10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2010届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吕吉昌已在山东航空公司升任机长;与山东海若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山东高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4家航空公司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人才。借助地域地缘和文化优势,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孙子兵法与兵学研究基地等,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文化和孙子文化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目前,学校正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黄蓝”两区开发建设和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按照“顶天立地”的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向着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阔步前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原则上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它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上述文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163.com(以“应聘岗位_专业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成绩单(含硕士研究生阶段);⑦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纸版按序号排序提交,其中,材料①-⑥合并装订1份,材料⑦与材料⑧合并装订9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1176

电子邮箱:bzu_hr@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滨州学院

2018年10月30日

2018聊城市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简章(120人)

中师教育阅读(644)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以下简称初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乡镇小学语文、英语岗位限莘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县外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2002年莘县户籍中师类毕业生可以应聘。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09:00—1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11:00

报名网址: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

或关注“莘县人社”、“莘县大学生创业就业”公众号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11: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11月20日14:00—11月24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应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诚信承诺书》。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招聘期间应务必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在聊城市入伍的莘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在莘县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不受莘县户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通过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莘县人社”、“莘县大学生创业就业”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莘县人社”、“莘县大学生创业就业”公众号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莘县人社”、“莘县大学生创业就业”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137765(教育局)、7321297、7351346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点击下载:

1.《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小学初级岗位教师应聘须知》.doc


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0日

 

2018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公共治理研究院非编人员招聘公告(1人)

中师教育阅读(655)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治理研究院山东综合社会调查(SGSS)项目主管1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社会学、统计学、社会统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使用Stata、SPSS等统计分析工具;

(五)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以及中英文写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执行力、项目协调和沟通能力、抗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社会调查、数据采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能够接受在暑假、寒假等假期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工作;

(八)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工作地点是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

三、岗位职责

(一)完成调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社会调查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人员的管理、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等。

(三)负责绘图核图、样本维护、数据采集、数据清理、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工作。

(四)其他因工作需要委派的各项事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1日—12月1日

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gss@sd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SGSS项目主管”。

1、《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书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专业特长相关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青岛校区招聘”栏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网站http://www.qdxq.sdu.edu.cn/公布,未能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组织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技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最低不少于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网站http://www.sdu.edu.cn首页“人才招聘”-“青岛校区招聘”栏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网站http://www.qd.sdu.edu.cn公布,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网站http://www.sdu.edu.cn/首页“人才招聘”-“青岛校区招聘”栏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网站http://www.qd.sd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或者反映问题查证不属实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或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一)应聘者与青岛校区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工作;

(二)聘期内待遇按照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

联系电话:0532-58630310

原标题: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公共治理研究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山东大学(青岛)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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