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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82页

2019泰安市高新区教师招聘公告(95人)

中师教育阅读(768)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5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35名,小学5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泰安高新区区内在编在职教师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日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0∶00。

报名网站:http://gxq.taian.gov.cn (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以下简称报名网站)

1、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导航栏中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5日17∶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提交信息不全的除外)。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5∶00。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6日(8:30—11:30、14:00—15: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长城路南段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207室)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应往届生就业服务卡》等。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4、打印准考证

2019年5月9日10∶00—5月1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3日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审核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考察期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审核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察期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属在编在职教师应聘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对于年龄放宽到45周岁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于2019年5月4日前出具。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有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 认证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考试内容: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全部试题分数的70%。

笔试成绩可以在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试讲、答辩共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

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将组织加试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请考生及时查看报名网站发布的体检信息。体检医院由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

六、其他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以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简章》由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939216

监督电话:0538-8937086

附件:

附件1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 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x

泰安高新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聊城市第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3人)

中师教育阅读(758)

根据2019年1月聊城二中教代会通过的《教师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职位

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3人、生物4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6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原则上录取应、往届教育专业或学科相近专业,有相应的高中专业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11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优先录用,教育部直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直接入编。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7日。

2. 报名方式

(1) 微信平台报名。方法如下:手机搜索关注聊城二中微信公众号“山东聊城第二中学(sdlcdezx)” ,点击进入“招生招聘”进行“教师招聘报名”,填写教师简历并提交。

(2)微信报名同时请将个人电子版简历发送至学校邮箱:lcezjszp@163.com,电子简历标题请按“应聘科目+姓名”格式注明。

(3)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4)报名应聘人员于5月18日至5月21日,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到学校立德楼203室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验证审查,履行报名手续。

学校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15号(聊城二中校内)。

乘车路线:乘坐K13、K235、K315路到聊城二中站下车。

(5)咨询电话及时间

19963535863杨老师,19963539237刘老师, 7010203教务处。

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定在2019年5月23日上午8:30开始,地点看学校通知。

三、聘用后的薪资待遇

1.被录用后,签定三年劳务合同。实习期一年,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外待遇(福利、课时费、奖金等),每年约20000元,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及其他岗位的,享受相应岗位补贴。录用后第一年月收入3000—5500元。第二年工资标准随政策调整而调整。

2.合同期内,可以参加教师在编或公务员考试。报名前6个月告知学校者,不按违约处理。

3.学校注重校本培训,积极为优秀教师外出学习、出国考察创造机会,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

四、友情提醒

招聘进展情况随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更新,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公众平台随时查看工作进展。

聊城二中教科研中心

2019.4.22 

2019泰安东平县教师招聘公告(200人)

中师教育阅读(606)

为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根据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日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东平网站(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 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县教体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初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9年5月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5月10日15:00—5月1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地址:东平县县城佛山街00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原则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上级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大体占全部试题分数的30%;⑵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知识,大体占全部试题分数的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 上午9:00-11:30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中国•东平网站(www.dongping.gov.cn)公布。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东平网站(www.dongping.gov.cn)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东平网站(www.dongping.gov.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662088107

监督电话: 0538—2830076

附件1-2019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2019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3日 

2019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聘雇员教师公告(40人)

中师教育阅读(672)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招聘政府雇员岗位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szp.dyedz.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代表的含义具体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及《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5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缴费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或调剂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取消计划涉及的考生可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8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二者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的标准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六、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可采取加试形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具体加试时间和形式另行公告)。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七、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录用意见,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录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录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八、其他事项

(一)政府雇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参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0546—6079189 0546—6079198

监督电话:

0546—715615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546—832525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

0546—8325139(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附件:附件1:

附件1: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应聘须知.doc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2019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公告(36人)

中师教育阅读(63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26个招聘岗位共计36个招聘计划,包括综合类、教育类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4月24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目前无业的往届生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7日18: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无效。“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9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招聘大厅。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自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省内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6)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栏有“研究方向”(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9)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5月10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1号)213室,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初审后笔试、初试、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均安排在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进行,时间为5月11-12日。

1.综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部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结束后,综合类岗位岗位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考生微信群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答辩加结构化面试,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会计岗位不得进入选岗环节,电工岗位、保健医岗位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教育类岗位。教育类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1)初试。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采取笔试方式。如初试当天实际报到人数不超过30人,不再组织初试,直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选岗和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综合类会计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可选岗学校见《岗位需求表》备注)。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岗位计划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岗位考生和未选岗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其他综合类岗位和教育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职业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具体见附件1岗位备注)。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考生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1

烟台一中:0535-6209838

烟台二中:0535-6699210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58393

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

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烟台艺术学校:0535-6202807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0535-6012070

烟台工贸学校:0535-4611803

监督电话:0535-6896151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烟台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2019潍坊市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筹建)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9人)

中师教育阅读(624)

青州中学是一所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为支持学校发展,青州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人,派遣到青州中学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青州市在编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以下信息,并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经本人亲笔签名的《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收原件,贴本人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手写签字,一式两份,下载见附件2)

(2)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同底版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有效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的需另外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7)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笔试及面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模板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9)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含初试)考务费70元。

2.报名地点:青州市益都东路3999号创业创新大厦一楼青州中学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36-3235859,0536—3265522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9:00 —5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初试、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初试

初试形式及内容: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知识与技能、综合素养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初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实际考试人数及初试成绩,由各评委组确定本岗位的初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范围。如同一岗位初试人数较多,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比例1:5的学科,根据初试成绩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请及时登录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xxgk.qingzhou.gov.cn/SJYJ/,下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现行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请及时登录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查询。

(三)计划调整

实际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该岗位计划,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计划调整到青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

(四)笔试

面试通过人员于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五)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体检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综合素养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登陆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1: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青州市招聘派遣青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同意应聘或解聘证明格式.doc

2019年4月24日 

2019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30人)

中师教育阅读(650)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之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留学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时已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7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的岗位空缺,另行公告调整。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fq5961762@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5月10 日下午5:00截止。

(2)现场报名。4月26日15:00-17:00在武汉大学就业市场综合厅举行菏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选会,现场报名人员一并带齐《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4月26日15:00-17:00在武汉大学就业市场综合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带上述材料于5月 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楼408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530-5961762。

监督电话:0530-5329909

原标题: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4月24日 

2019泰安市新泰市招聘教师简章(363人)

中师教育阅读(726)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日 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7日9:00

应聘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5月10日8:00—5月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同意报考证明信的时间应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视为自动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新泰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笔试确定人选。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

聘用人员凭《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8—7224687

附:

1.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19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x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3日

2019泰安市泰山区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10人)

中师教育阅读(579)

 

为适应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学前)教师资格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4日 9:00-5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4日 11:00-5月7日17:00

报名网址: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4日 11:00-5月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初审结果。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4日11:00-5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5月9日14:00—5月1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9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2019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4日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审核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考察期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审核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察期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于2019年5月4日前出具);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全部试题分数的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 9:00—11: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6270996

招聘监督电话:0538—822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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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9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2019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应聘须知.docx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3日

2019泰安市肥城市教师招聘公告(170人)

中师教育阅读(723)

为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根据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

(六)其他: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如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

共招聘教师17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相应职位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日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2:00

报名网址:中国肥城网站(http://feiche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肥城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公布的职位、学科和要求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高中(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③合格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学科、申报学科三个方面必须相一致。④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普通话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报考初中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③合格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学科、申报学科三个方面必须相一致。④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普通话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报考小学(含特教学校)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①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③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相近,或教师资格学科与申报学科相同。④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普通话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①专科及以上学历;②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馈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2019年5月11日8:30—12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肥城市文化路004号)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中国肥城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设定的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为主。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在中国肥城网站(http://feicheng.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成功,打印《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考察分数线均在中国肥城网站(http://feicheng.gov.cn/)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学科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笔试或面试确定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选岗

体检合格,选择具体聘用单位。报考高中、镇街初中、镇街小学职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学科类别分别依次进行选岗;报考高级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职位的人员直接安排到位。选择岗位要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逾期不选岗以及不签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根据省编办《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招聘到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所在学校解除合同,取消聘用。

九、其他

肥城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肥城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38—3210210 0538-3219119

附件:

1、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学科信息汇总表.xls

2、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职位学科信息汇总表.xls

3、2019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肥城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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