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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4页

2020枣庄市市中区招聘教师公告(113人)

中师教育阅读(574)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市中区部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市中区生源或在枣庄市市中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从枣庄市市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zzszq.gov.cn/(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2.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报名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9人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0人以上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或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或40人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彩色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版)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明(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2020年服务到期的,可暂时不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退伍证、户口簿及其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区实验中学南门对过)资助中心(111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统一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0938。

大学生退役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05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3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招聘教师简章(50人)

中师教育阅读(505)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峄城区区直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峄城区区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峄城区区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峄城区生源或在峄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从峄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部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部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2、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3、报名网站:http://www.ycq.gov.cn/(峄城区政府网站)

4、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峄城区政府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简章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并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峄城区区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时使用。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和专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调整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明(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缴费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将相关特困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发送到ycjyjzgg@163.com邮箱审查,考生本人电话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峄城区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附件1:2020年峄城区区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3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山亭区面试前置招聘教师公告(196人)

中师教育阅读(501)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山亭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96人。部分岗位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专项招聘;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山亭区生源或在山亭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在山亭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2.方式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5月24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网上资格初审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山亭区实验小学定向岗位小学语文教师C和小学语文教师D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分别将其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至本招聘单位小学语文教师A和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山亭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9人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1-9人的岗位初试进入面试人员为前30人,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初试进入面试人员为前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和总成绩,初试不收考务费。

初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招聘1-9人的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10以上的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上传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020年山亭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通知。

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交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亭区教体局政工股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面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时间另行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通知。

5.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考务费缴纳等具体事宜另行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按程序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上公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1.考察。考察采取现场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向社会公示公开,坚持阳光操作,统一选拔标准。为方便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0632-8823504,0632-8811791。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1179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2020年山亭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3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台儿庄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简章(30人)

中师教育阅读(553)

根据枣庄市台儿庄区部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做好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 )、《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决定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台儿庄区部分中小学计划招聘教师30名,部分岗位合并招聘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招聘岗位的名额中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的先后顺序)。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1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台儿庄区生源或在台儿庄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在台儿庄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2.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tez.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通过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布。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事项将通过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按初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审核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相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明(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参军入伍县级征兵办公室(区市人武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

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此类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区教体局计财科206房间(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z.gov.cn/)查询。

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上(http://www.tez.gov.cn/)公布。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上(http://www.tez.gov.cn/)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z.gov.cn/)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发通知书,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6681680。

附件1: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2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滕州市教育系统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430人)

中师教育阅读(616)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单位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滕州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以及从滕州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滕州市生源或在滕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 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 5月25日17:00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需办理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5月23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rsjsydwrsgl@z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2-5888522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和专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招聘单位的相应学科非定向或非专项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 资格审查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可提供,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 5月 22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小学教师招聘

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小学公开招聘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4人(含)以上的为1:2。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的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模拟讲课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计划为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招聘单位,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鉴于今年枣庄市教师公开招聘统一时间报名、统一时间考试,建议考生在枣庄市范围内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避免造成重复和浪费。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5888522

附件:

1.2020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2.2020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前置)汇总表.xlsx

3.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 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8人)

中师教育阅读(532)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等,结合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在枣庄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在枣庄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24日17:00。

2、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照片,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枣庄市实验学校报名邮箱zz8169000@163.com ,咨询电话0632-8169000;枣庄市解放路学校报名邮箱zzsjflxx@126.com,咨询电话0632-3271251;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枣庄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报名邮箱zzssyyey2020zp@126.com,咨询电话0632-8695976),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如:“初中物理张三”或“初中物理(定向招聘)张三”,其它网上报名形式无效。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2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报到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

8.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枣庄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2-3319602

枣庄市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632-8169000

枣庄市解放路学校咨询电话:0632-3271251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0632-8695976

附件1: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薛城区招聘小学教师简章(19人)

中师教育阅读(532)

根据薛城区公办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及《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详见附件1:《2020年薛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1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从薛城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7:00

报名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薛城区人民政府网)

2、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的报名入口,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薛城区教体局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二)网上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7: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岗位和专项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相同学校相同学科非定向和非专项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0年薛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薛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采用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

地点:薛城区教体局。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

(1)《2020年薛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学历、学位的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明(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6) 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7) 在职人员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机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 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0)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上述证书在延期发放时间段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本次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到薛城区教体局207室(薛城区泰山路8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4、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薛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薛城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632-4412518

监督电话:0632-4488906

附件:

1、2020年薛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2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台儿庄区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483)

根据台儿庄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4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镇(街道)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部分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外,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镇(街道)招聘岗位余额中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0年5月1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根据政策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在台儿庄区从事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6、2017、2018年选派,台儿庄区生源)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优惠政策。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从台儿庄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台儿庄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政策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

1. 计算机端;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 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岗位以及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先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在5月2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以PDF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ezrc@zz.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发送相关材料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须经组织推荐、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缴费截止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ezrc@z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2-6618359进行确认,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定向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非定向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合并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因疫情原因,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及后续程序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岗位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监督电话:0632-6611732

2020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枣庄市台儿庄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x

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枣庄市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49人公告

中师教育阅读(507)

根据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枣人社发〔2020〕3号)和《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综合类岗位49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不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款。

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5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结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枣人社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根据实际,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区直所属事业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从薛城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该岗位从薛城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定向招聘(镇街所属事业岗位),应聘人员除具备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外,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学历为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专业不做要求。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本地定向岗位。聘用后,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三年。

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应聘镇街岗位的,分别合并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合并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拟聘用后,所属镇街设置招聘计划的,在所属镇街办理录用手续;所属镇街未设置招聘计划的,在本次招聘计划内的镇街统筹安排。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非定向合并招聘,应聘人员拟聘用后,从定向招聘以外的镇街招聘计划余额中,由高分到低分,自选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按照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到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0年5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24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xcldbzj@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4451610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面试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资格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51610

监督电话:0632-4480889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0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

2、2020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综合类).doc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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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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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20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16号)规定,现将2020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综合类岗位45人,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从峄城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

(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从峄城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峄城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0年5月19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十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网址http:// www.ycq.gov.cn);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址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0年5月2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及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5月24日16:00 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ycqsyzp@163.com,并拨打0632-7799181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序号17、19 、22、32、34、38岗位出现核减,岗位计划合并到同序号岗位1)具体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提前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99181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7559676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zip

附件2:2020年度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zip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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