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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公告 第7页

2020江苏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0人)

中师教育阅读(600)

为进一步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限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2043-2048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双师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限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报考2001-2037岗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生;

(3)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20年毕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或学生干部。“优秀”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本处所称“校级”指学校(含专业所对应的院、系)。“学生干部”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过班、团主要干部或校、院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等(须提供任职证明)。

(4)现在无锡市各公办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2021和2025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其中专科学历报考者仅限2020年师范类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4、报考2038-2039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20年毕业的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类学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现在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有教师资格证书,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全日制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2040-2048中专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有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和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生。

(2)现在无锡市各类中职学校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或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6、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提供日期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合同自动解除),报考2041-2048岗位的应聘者,教师资格证可给予三年过渡期,到2023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8、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要求详见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

2、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务必完整填写以下各项信息:

(1)正确填写毕业专业的名称(“小学教育”专业的须注明文科或理科方向);

(2)“教师资格证类别”或“备注”栏内须注明教师资格证书所属学段和学科;

(3)非2020届毕业生在“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内详细填写毕业至现在的所有工作经历,包括所在单位名称、在每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同签订起止时间、单位缴纳社保的起止时间等;2018年、2019年毕业后未就业的考生应注明毕业至现在未就业。

(4)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何项“优秀”条件或学生干部任职情况。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4、缴费标准: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缴纳100元测试费。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等)

笔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示。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通过笔试考核的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到锡山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查,逾期未将材料送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锡山教育政务网公告)。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一致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送审材料须依次整理好)。

(1)《2020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和由考试院盖章的面试成绩合格证明)、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材料。

(2)2018、2019届毕业生除第(1)类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未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除第(1)类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与聘用学校签订的合同(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

由锡山区教育局组织安排,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课题和测试顺序在面试当天抽签确定。面试时间、地点以锡山教育政务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

根据考核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体检由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察,锡山区教育局根据应聘者考察情况,作出是否录用决定。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进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在2020年7月底前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见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第6点),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锡山区教育局安排。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事项及笔试成绩仅在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上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信息仅在锡山教育政务网上公布。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 http://www.wxjy.com.cn

锡山教育政务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jyj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8701596张老师、林老师

0510-88200413浦老师、张老师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锡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10-85500036

点击下载:

1.2020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2020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江苏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75人)

中师教育阅读(609)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其中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

(1)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以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7.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和2019年以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2019年毕业后未交纳过养老金)。

(2)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0年9月1日向前推算。

(3)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

(二)资格审核、缴费

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后才能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另须加试专业技能);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另须加试专业技能)。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无锡市教育局官网”、“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或“无锡教育”微信公众号。笔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视为放弃本次新教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加试专业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考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非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然后对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四)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与其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察:梁溪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3.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20年8月31日前处理完成。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梁溪区教育局调配。

5.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85057395(工作日9:00-17:00)。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0-82736319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510-85055015

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三义和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人)

中师教育阅读(537)

根据河口区六合街道三义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六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农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开展各类学前教育活动,做好幼儿教育工作,使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国家统一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人数

本次三义和幼儿园共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3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带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报名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按照实有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报名人数较少时,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简化考试内容、聘用程序。

5、按照招聘岗位数人员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选取至需要名额。最后一名或几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学历、本专业资历、年龄的顺序取舍。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

八、聘用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2、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九、报名时间2020年 3月 26日至2020年4月 1日

联系电话:0546-8666728

报名地址: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5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6人)

中师教育阅读(641)

潍坊高新区成立于1991年,1992年获批国家级,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33万,是山东省和潍坊市重点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区。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将“双招双引”作为一号工程,突出做好企业发展、产业提升、科技创新、环境营造、民生改善、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目前,正在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教育国际化发展先行区、信息化发展示范区、特色化发展引领区、办学质量高位均衡区。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6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宣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宣传、网上报名、现场宣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4月13日—4月17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类型为JPG,不超过20KB,照片务必清晰〕、就业推荐表、表彰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每张大小不超过300KB,照片务必清晰;

表彰奖励证书总数限3项)。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可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考试。考试采取专业化测试的方式,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试讲三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测试通过远程视频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在潍坊高新区统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或笔试前,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见附件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高校现场宣讲或综合素质测试。有关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般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说课等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文化功底、形象气质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各学科实际考试人数及测试成绩,由评委组合议确定各学科的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笔试范围。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试讲范围。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

3.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授课能力、语言表现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试讲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试讲环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根据潍坊高新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取消或调剂招聘

计划。试讲收取考务费70元。

(三)体检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

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

1. 潍坊高新区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docx

2. 潍坊高新区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潍坊市安丘市招聘教师简章(269人)

中师教育阅读(529)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市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安丘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9名(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暂无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在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8.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专业是否相符,除报考条件明确要求的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安丘市生源或在安丘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6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1:00

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aqjytyj/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1:00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安丘市学府街3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0年安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见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30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试题分数的15%,教育理论知识占试题分数的15%,专业基础知识占试题分数的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本岗位学科要求的有关专业知识。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4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内容: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为幼儿园教材;报考会计岗位的为中职教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为特殊教育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科的初中教材。定向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14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专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安丘市学府街3号)。

咨询电话:

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1.安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计划表.xls

2.安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doc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6人简章

中师教育阅读(539)

根据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3月24日之前取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8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3月2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3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3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yjrs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819520进行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参加综合类统一笔试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 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 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0年3月24日。

7.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根据省统一安排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威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1-522666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2020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职位表(综合类)

中师教育阅读(590)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3月24日之前取得。

生源地或入伍地在威海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入伍地在威海市的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已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8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报威海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3月2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3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网上预审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于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6日11:00期间,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户籍章页、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等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cqtyjrswj@wh.shandong.cn。经网上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笔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网上预审的,不能应聘相关岗位。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3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cqrsjsydwrsgl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233975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参加综合类统一笔试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予以公布。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根据省统一安排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属于环翠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1-52339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1-5226661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doc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职位表(综合类)

中师教育阅读(535)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含部分国家级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24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具有5年以上威海市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3月24日11:00—3月28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0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3月2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3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3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hrcy@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190828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参加综合类统一笔试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专业岗位或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根据省统一安排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51908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631-522666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0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简章(30人)

中师教育阅读(561)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及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限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须符合《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

(三)专业课教师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须符合《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东营市合同制教师可以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证件照为清晰的近期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3月27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28日16:00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0546-2567272,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到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科技实验楼30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缴费结束后,基础文化课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采用面试前置方式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以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面试地点设在东营市垦利区,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基础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

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两项各占50%。

其中面试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结归纳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知识储备和理论水平、教态和仪表等;技能操作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技能操作考察范围详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面试说明》(附件3)。

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超过30人(不含),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超过30人(不含)且不满80人的,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两道专业题,3分钟答题时间)组织;超过80人(含)的,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按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组织。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初试成绩、非初试岗位的面试人员和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将面试成绩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

(二)笔试前资格审查

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三)笔试和缴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区举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40元。

笔试按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教学基础知识(另含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示。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自公示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招聘的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

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依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了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67272

附件:

1.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应聘须知.doc

3. 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面试说明.docx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3月16日

教师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2020日照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教师岗2人)

中师教育阅读(584)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日照户籍、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17日11:00—3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rizhao.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日照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日照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17日11:00—3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3月17日11:00—3月21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日照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开始前5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3月2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ydwrsgl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8866229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同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具体情况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rizhao.gov.cn/)予以公告。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886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877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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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事业单位招聘最新考试资料,请联系微信:25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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