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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简章(12人)

 

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济南高新区正在实施以“改革创新、打造品牌、整体协调、均衡发展、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以“实施集团化办学、管办评分离,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工资制、薪酬绩效制”为管理机制,以“全面创建市域一流、全省闻名、全国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的教育综合改革之际,结合济南高新区教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招聘的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12名,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工作人员10名

10名管理工作人员安排到教育系统相关管理岗位,主要从事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综合文字材料及宣传、档案及兼职财务、基建、固定资产、招生考试、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团委及少先队等工作岗位。

(二)中学教师岗位2名

2名中学教师岗位,分别为长清湖实验学校初中生物教师1名,科航路学校初中计算机教师1名。

合计招聘岗位计划12名。

本次招聘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应聘人选自身条件是否能完全胜任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相关业务管理岗位,确定聘用计划不超过12名。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调整和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档案管理及兼职财务工作管理岗位的,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执业资格证书,财务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财经类专业,具有财务工作经历;应聘综合文字材料及宣传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应为汉语言文学类以及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并且具有文字材料工作从业经验,熟悉教育行业和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撰写行政公文和宣传文案,掌握photoshop等相关软件的使用;应聘学校基建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建筑类相关专业;应聘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审批等工作管理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类相关专业;应聘其他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中小学相关教学工作经验(985、211院校毕业生除外)。

(二)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各类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各类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人员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0:00-11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00-11月19日24:00;

报名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

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6点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点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结果显示“待处理”状态的,一定是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后无法判断应聘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条件,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9日下午16点之前尽快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单位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以2018年11月17日为截止日期

简历筛选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具有工作经验者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次、所学专业等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筛选出笔试一候选人。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一候选人打印笔试一准考证相关事宜,其他人员不再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一候选人于2018年11月23日10:00-11月24日8: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一准考证,以及《报名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

(一)笔试一

1.笔试一时间:暂定11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一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一笔试内容:笔试一满分100分,笔试一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英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等知识。

4.确定笔试二参加人选。根据笔试一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二人选。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一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整。

笔试一阅卷结束,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笔试一人员的笔试一成绩,同时通知确定的笔试二人选参加下一环节笔试。笔试一成绩随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笔试二

1.笔试二时间:暂定11月25日下午14:00–17:00。

2.笔试二地点:同笔试一考点。

3.笔试二笔试内容:笔试二满分100分,笔试二笔试内容为

中小学三级课程理论相关知识及写作等。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二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二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整。

(三)面试

各类岗位面试方式如下:

1.工作人员面试方式

工作人员面试方式,由面试专家组根据报考的岗位职责要求,采用现场答辩、综合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中学教师面试方式

中学教师面试采取上课等方式进行。

各类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程序、注意问题等另行通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统一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二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候选人。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候选人。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候选人。

2.资格复审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及以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聘档案管理及兼职财务工作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财经类专业证书,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应聘综合文字材料及宣传等工作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等相关专业证书,文字材料工作从业经验证明;应聘学校基建等工作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建筑类相关专业证书,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学前教育及民办教育审批等工作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类相关专业证书;应聘其他岗位的还需提供全日制中小学相关教学工作经验(985、211院校毕业生除外)。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还需要提供工作以来所有获奖荣誉证书。

(2)应聘中学教师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及以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证书能证明要求的专业,此项可不携带)。

五、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将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名单。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支付。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社会事务局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经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岗后根据工作及表现可进行岗位调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八、相关政策

(一)工资待遇政策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安排到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管理岗位,根据所聘任的岗位,按照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后教育系统管理岗的薪酬体系执行。

招聘的济南高新区长清湖实验学校聘用制教师,参照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前的同工同酬教师待遇执行;招聘的济南高新区科航路学校聘用制教师,参照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后的同工同酬教师待遇执行。

(二)教师资格证书政策

本次招聘的10名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分工后财务人员除外)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再聘用。

(三)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报考政策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考聘用后,身份不变。

(四)子女入学问题政策

本次招聘的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子女如需接受义务教育时予以妥善安排。

咨询电话: 0531-88871583 联系人: 梁红雯

监督电话: 0531-88871081 联系人: 孟凡生

 

附件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岗位汇总表报名申请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和教师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doc


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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