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市海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教师:9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德优秀,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学)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6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东营市海河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8年东营市海河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审查合格人员由办公室人员电话通知。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总成绩100分,分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分别占60分、40分。
(一)试讲(60分):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40分):包括钢琴弹奏、舞蹈、声乐、美术,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弹奏(10分):自备曲目,现场弹奏,时间限定在3分钟之内;
2.舞蹈(10分):自备作品、伴奏及服装等,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3.声乐(10分):自备歌曲,现场清唱,时间限制在2分钟以内;
4.美术(10分):现场统一准备纸及彩笔,其他项目完成后统一组织,限定时间在8分钟内完成一幅规定主题的绘画作品。
五、考试时间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2018年9月18日;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于考试当天上午7:30前准时到东营市海河幼儿园会议室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考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考试结束后向参加考试人员公布成绩。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100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专业技术岗位2590元/月(应发),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用及管理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录用人员到东营市海河幼儿园工作,由幼儿园进行岗前培训后,统一安排工作。幼儿园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东营市一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28328,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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