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 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 号),经研究确定,2019 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 46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 应聘的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1978 年 5 月 17 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
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 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兰陵县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 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 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 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十)定向招聘岗位: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服务满 2 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 年内(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 2015、2016 年招募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8 年 12 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兰陵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兰陵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3 倍的岗位,计划招聘 l 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 2 人及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育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 3 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 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5 月 17 日 9:00—20 日 16:00。
现场初审时间:5 月 17 日(14:00—17:00),18 日—21 日(8:30—12:00,14:00—17:00)。现场初审地点:临沂市理工学校(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JPG 格式, 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现场初审通过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 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现场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 点进行现场初审,不允许他人代替现场初审。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 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 2019 年 5月 17 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户口簿(或有效期 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参 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 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 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13791537186;0539-5230961。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初审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 要在 5 月 17 日 14:00—5 月 22 日 16:00 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9 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 月 27 日—6 月 1 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21 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初审地点办理减免手续。其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 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 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 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现场初审要求)、《2019 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及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 2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其中,应届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成绩合格证明(含笔试和面试)及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育类岗 位的,须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 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 年)。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 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 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普通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 的 40%和 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
职业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 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9 年 6 月 1 日下午 14:00—16: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 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 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 位,按 1:1 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
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 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 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 70 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用。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 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 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 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 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 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 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 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 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国务院令 495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 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临沂市理工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本简章由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91537186;0539-5230961。监督电话:0539-5211821
附件:2019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pdf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