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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岛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30人)

 

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是青岛高新区管委与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公办小学,是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在山东设立的唯一分校。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是一所百年名校,多年来学校在“双主体育人”、“以爱育爱”理念的践行中,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认可。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位于高新区中欧国际城,占地49亩,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1亿元,学校将传承和发扬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的核心理念,实现课程同步、校园活动同步、教师培训同步、行政管理同步,努力建设一所高标准、示范性的区域名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9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计划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0人,详见附件《2019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7.其它条件详见《计划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等年限截止2019年5月5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5月5日9:00-5月10日11:3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qdgxqzp.co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5日13:30-5月10日16:00。

高新区人才教体局组织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会议室(高新区汇智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乘761、766、773等公交车至“创业大厦”站下车)。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2.《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现场签字确认,无需自己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19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高新区人才教体局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会同高新区人才教体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其中,说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1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上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面试采用答辩方式的,答辩成绩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说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50%、30%、2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上公布。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不指定教材。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类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成绩将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1.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确定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3.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2019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5.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3年)。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0532-6696656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2-68686086

监督电话:0532-66966708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19年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分校)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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