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1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22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具有潍坊市户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高中段教师岗位的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昌邑市2018年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对隐瞒事实真相,有违纪记录以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以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微信扫描简章后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30日17: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审查地点:潍坊市工业学校科技楼(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昌邑市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打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2张。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昌邑市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安排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4.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单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其他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报考学前、特教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幼儿园、特教学校现行教材,其他岗位为高中现行教材。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20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确定人选。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人社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和教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聘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和培训期)。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聘期内可以参加昌邑市事业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聘用制教师的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聘用制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考核奖惩、培训、交流和职称评聘等。
四、其他
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由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昌邑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为唯一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昌邑市2018年聘用制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