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30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毕业的2017至2019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2017至2019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2017至2019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毕业的2017至2019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2017至2019年度全日制本科生;
4.教育部部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
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名单以相应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家重点学科名单详见附件6-7,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能力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经国家统一招生录取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毕业生。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需要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17:00止。报名人员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信息板块(http://www.zhangdian.gov.cn),下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附件中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zdjy416@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4)和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对于提交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4)身份证(请上传正反面);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
(6)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8)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按“附件2-5”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与附件8(不需做成PDF文件)打包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招聘条件 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本网站进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以讲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见附件9),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全部结束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区教育局板块公布。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体检
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对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于考察前7天,将考察工作方案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组成考察组,对考察范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是认定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组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对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在审核、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工作由张店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861659 286988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2270366(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314898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原标题: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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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2.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信息一览表.xls
4.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doc
5.2019年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张店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