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临沂市委〔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郯城县实际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引进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县驻城县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毕业及留学回国的研究生。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高校毕业的高水平运动员或国家级教练员。
二、引进计划
共引进15名。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
三、引进条件
1、师范类全日制优秀毕业生(以上10所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教师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和语文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4、本科毕业生30周岁(1988年3月29日后出生)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下;
5、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8、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9、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列事业编制,安置到驻城县直学校任教。
五、引进程序
1、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00:00—4月10日24:00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采取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填写《郯城县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邮件主题及《登记表》均以“姓名+登记表”格式命名。
电子邮箱:rsk6903@163.com
2、资格审查
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4月12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4月13日12:00。
地点: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东首,6712房间)。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郯城县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
(5)高水平运动员毕业生需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级教练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
3、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引进的组织方式。报名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数的,只进行考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程序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答辩及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相同者,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书。
4、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聘用。选择岗位后,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郯城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22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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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